建威遗产纠纷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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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由设立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 法定继承
    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房产继承
    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分家析产
    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人所有。
  • 遗赠
    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转/代位继承
    转继承/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需要指出两者适用条件是有区别的。
  • 债务清偿
    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 财富传承
    通过预先的,持续的,系统化的设计规划,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及法律手段,以实现家族财富的风险隔离与代际继承。
建威办理遗产继承八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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